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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泰一中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 
学生会竞选通知及名单公布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    
新泰一中学生干部管理条例
   
   

※管理规章

 

第一章总则

        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,健全和完善各级学生组织,挖掘、发现、选拔、培养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,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,有力地配合和促进学校工作的开展,特制定本条例。

        第二条本条例的适应对象为学生会、团支部、班委会干部。

        第三条学生干部编编制如下:学生会设主席、副主席,秘书长、副秘书长,学习部长、副部长,宣传部长、副部长,纪检部长、副部长,体育部长、副部长,卫生部长、副部长,文娱部长、副部长,校报编辑部长、副部长,宿舍管理部长、副部长;团支部设团支部书记、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;班委设班长、副班长、纪检委员、学习委员、体育委员、文娱委员、卫生委员、生活委员。

         第四条本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具有普遍性,即学生会、各班的团支部、班委会必须按照第三条所列的学生干部编制,设置学生干部职位,并由专人负责,最好不兼职。

         第五条学生干部的产生采取竞选或民主推荐考察方式,学生会干部每学年一届,团支部、班委会干部每学年一届,可连选连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 第六条对犯错误或工作不称职的学生会干部、团、班干部可随时撤换、调整。撤换、调整学生会干部,要经学生会召开组织审核小组会议讨论通过,报请团委或政教处批准后进行;团、班干部的撤换、调整由班主任征求学生意见,报请团委或政教处同意后进行,并备档。

第二章学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

          第七条学生干部应该有强烈的责任心,工作积极主动,认真负责,能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。

          第八条学生干部应该有较高的独立工作能力,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,热爱集体,关心同学的思想、学习和生活。

          第九条学生干部应该有正义感,能够坚决抵制不良的思想倾向和行为。

           第十条学生干部应处理好与同学间、其他干部间、同学老师间的关系,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,能够有效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必须重视工作方法,注意工作方法的探索和研究,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组织领导能力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十二条学生干部应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,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观念、全局意识,有创新意识,坚决服从组织管理,完成本职工作。

第三章学生干部的职责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职责

(一)主席职责:

1、主席对全校学生负责,对学生会一切活动负全面责任。

2、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,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,并有步骤地付诸实施。

3、总管学生会的日常工作,统筹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。

4、领导并监督学生会副主席和各部长的工作,可经学生会组织审核小组会议通过后,建议撤换、调整学生会副主席和各部部长,并报请团委、政教处批准。

5、及时召开学生会成员会议,总结检查工作,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。

6、收集和了解同学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。

(二)副主席职责:

1、协助主席开展工作,管理学生会所属各部门。

2、副主席直接领导各部部长及各班班长、团支书,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指导、检查、帮助和监督。

3、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,可报请学生会主席经组织审核小组会议通过后,建议撤换、调整所属各部部长和副部长。

(三)秘书长职责:

1、协助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开展工作,协调、监督各部长的工作,负责对申报的学生会成员进行组织考察,并做好反馈。

2、直接领导副秘书长,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。

3、协助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召集各类会议,做好学生会成员的考勤检查、记录,做好有关会议材料的整理和会议记录工作。

(四)学习部长职责:

1、直接领导副部长和各班学习委员,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。

2、制定计划,组织开展各类学习、文化竞赛活动。

3、负责组织学习经验交流工作,对学习方法进行探讨和研究,并将成果及时推广。

4、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反映。

(五)宣传部长职责:

1、直接领导副部长和各班宣传委员,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。

2、制定计划,组织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,负责办好黑板报、宣传栏。

3、负责组织开展国旗下的主题班会活动,组织、检查各团支部开辟团支部学生文化园地工作,监督、检查团支部主题班会活动开展情况。

(六)纪检部长职责:

1、直接领导副部长和各班的纪检委员,并指导、帮助他们开展工作。

2、负责成立纪律检查小组,并组织开展对全校学生违规、违纪和公物的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给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。

3、负责组织学生开展自律活动。

4、收集和了解同学对学校管理方面的意见和要求,并及时向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反映。

(七)卫生部长职责:

1、直接领导副部长和各班的卫生委员开展工作。

2、成立卫生检查小组,及时对全校的卫生进行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给各班。

3、协助卫生室人员搞好体检和免疫工作。

4、收集和了解同学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反映。

(八)体育部长职责:

1、直接领导副部长和各班体育委员,指导和帮助他们开展工作。

2、负责组织开展各种体育竞赛。

3、配合体育教师组织同学上好两操和体育课,并落实检查,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。

4、收集同学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反映。

(九)文娱部长职责:

1、直接领导副部长和各班文娱委员,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。

2、负责组织各种文艺汇演和艺术活动。

3、收集了解同学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反映。

(十)校报编辑部长职责:

1、直接领导副部长和各班宣传委员或校报通讯员,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。

2、负责办好《校园时报》,定期汇总各团支部投稿情况,并予以上报和反馈。

(十一)宿舍管理部长职责:

1、直接领导副部长和宿管会成员、各宿舍舍长,并指导、帮助他们开展工作。

2、配合宿舍管理员搞好宿舍管理,定期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或通报反馈。

3、组织开展各种宿舍评比活动,收集和了解同学对宿舍管理方面的意见和要求,并及时向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反映.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 附:学生会各部部长可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,可报请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经组织审核小组会议通过后,建议撤换、调整本部副部长;各部副部长可根据工作需要,补充、撤换或调整本部干事。

 

第四章学生干部的考核、惩处及评选制度

 

         第十四条学生干部的考核依据本条例第二章和第三章内容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的惩处依据本条例第二章和第三章内容,并根据我校的《学生违纪处罚条例》,对学生干部的违规、违纪行为,视其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影响和损失,给予通报批评、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降职、撤职处分,并同时给予团内处分。凡给予学生干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(含严重警告),出示公告并由团委或政教处备案。

          第十六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程序:由学生投票选举产生侯选人,班主任(或学生会)审查,由级部(或学生会组织审核小组会议)审核,报请学校研究决定,最后报团委或政教处备案。

第五章班委、团支部成员职责与管理(略)

 

团委

2004年9月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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