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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泰一中团委关于开展“校园之星”定期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班团支部、班委:
为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,创设积极、进取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发挥优秀且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,创设敢为人先、人人争优的良好的校园氛围。结合我校实际,决定开展“校园之星”定期评选活动,现将具体事宜下发各班,望积极引导、认真落实。内容如下:
一、评选周期:每1—2周评选一次。
二、评定人数:每期评出2—4名。
三、评选细则:
1、评选方式:采取由各班团支部或班主任、任课教师根据评选要求择优推荐上报,之后由校团委组织评定;
2、各班申报负责人:团支书
3、申报时间:各班负责人于每月初1—5号和16—20号将申报学生材料报校团委;
4、申报人员:每班每半月择优申报1名;
5、申报标准:
(1)原则:各班团支部、班委本着实事求是,公平、公正、择优推荐,注重个体、面向全体的原则积极按评选要求严格规范申报。
(2)学习方面突出者申报标准:
①思想品德良好;②在月考、期中、期末考试中成绩优异者(全级前300名)或进步名次较大者(班内上升8—10个名次以上);③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方法得当;④积极协助任课教师搞好各科目学习,受到师生好评的课代表等。
(3)纪律方面突出者申报标准:
①在班级纪律管理中,主动、大胆管理且有实效的班干、团干优先;②模范遵守学校有关教室、教学区、宿舍、餐厅、公物爱护等各项纪律管理规定者;③洁身自好,不搞个人特殊化者;④无违反学校其它相关规定者。
(4)卫生方面突出者申报标准:
①在班级卫生管理中,主动、大胆管理且有实效的班干、团干优先;②模范遵守学校有关教室、环境、宿舍、餐厅、自行车区域卫生等卫生管理规定者;③在其它卫生管理中表现突出者。
(5)艺体方面突出者申报标准:
①艺术、体育专长者优先;②思想品德良好,无违规、违纪现象;③在专业竞赛中荣获奖项者;④积极组织班级开展文娱活动、体育锻炼且有实效的班委、团支部成员或突出者。
(6)思想品德方面突出者申报标准:
①积极在学习、生活等方面热心帮助同学,开展“我的同学我来帮”活动突出者,并使受助同学在帮扶方面有较大改变者;
②拾金不昧,主动上交捡拾贵重物品;
③积极、主动的深入社、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,并且取得较大实效或良好社会影响者;
④见义勇为,敢于揭发不良现象者;
⑤主动帮助弱势群体,受到师生好评且有较大影响者;
⑥尊师爱生,知书达礼,礼貌待人的模范表现突出者;
⑦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。
(7)竞(比)赛方面突出者申报标准:
凡获全国、省、市、县(市)、学校各级各类竞(比)赛获奖者。
(8)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。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:
1、字数在300—500字左右;
2、内容要重点简述个人突出方面或优势;
3、附班主任、任课教师或专业教师评语;
4、提供彩色5寸全身照片一张(评选完毕后返还)。
五、奖惩办法:
1、凡被评为“校园之星”的,给予团支部量化加分每人/次2分;
2、凡每月末有申报的班级,给予团支部量化扣分1—2分。
团委学生会
2005年9月6日 |